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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困难生资助工作
发布者:admin   发布时间:2020/9/24 10:10:27   浏览次数:1471

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困难生资助工作计划

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,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、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。同时,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,结合幼儿园的特点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成立工作领导组

组 长:刘腊梅

副组长:盛文娟

成员吴良燕王蓉戴佐凯各年级年级组长

二、贫困生资助对象

1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子女

2、孤儿;

3、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(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)

4、残疾学生

5、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

6、特困残疾人家子女

7、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

8低保边缘家庭子女(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)

9特困职工家庭子女

10少数名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

、贫困生评审程序

1、以班级为单位,班主任负责,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、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,进行初审;

2、调查小组入户调查、了解,请社区、村委会核实。

3、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,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,并报教育局备案。

、资金管理

1、贫困生资助免收保育教育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.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学生和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125按学期发放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750,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。2春季学期5月31日 秋季学期11月30日前发放到位,检查有关发放凭证 银行回单。

、贫困幼儿的管理

1、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

2、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。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。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,伪造经济困难者,取消贫困资助资格,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。

3、贫困生的调整。

(1)原来不是贫困生,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,按规定程序申报。

(2)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,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,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;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,将作相应的调整。

、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生资格的审查、年度资助计划的制定和资助经费的发放。

、本细则由贫困生评审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。

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。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

2020910





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 

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

按照2020年教育工作会上的工作安排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成立天景山第二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。

领导小组成员名单:

  长:刘腊梅(园长)

副组长:盛文娟(业务园长)

 员:

吴良燕(总务主任)

王蓉(会计)

戴佐凯(信息员)

年级年级组长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王蓉负责日常工作,负责资料收集与上报,相关影像资料收集,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与发放。

联系人 王蓉 025-8713136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

2019910

 

 

 

 

 

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

1、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下,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州、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、政策。

2、加强学习、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、对象界定、救助标准、工作程序、申请办法、工作责任等。

3、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。

4、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,建立好文件档案、贫困生档案、受助学生档案。

5、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,设立固定公示牌,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,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。

6、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,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。

7、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,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,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。

8、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,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。

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二幼儿园

2020910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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